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4号)、《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政办规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红寺堡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实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于5月22日12点前反馈至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马小梅 5098171(兼传真)
附件:红寺堡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