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确保6月底完成“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各项任务,为红寺堡区人民创造舒适的人居环境努力奋斗。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1月31日,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红寺堡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推进会,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传达学习“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就法律法规进行了说明。会议研究通过了《红寺堡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发放 “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告。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的公告,现已发至我区各行政村,张贴在各行政村委会公告栏,进一步加大群众知晓率、认知度。
三是督导检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3月13日-14日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从落实会议精神传达情况、摸底调查情况、现场查看“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推进情况。
红寺堡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同时与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形成“清四乱”最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