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红寺堡区纪委要求,4月9日至4月15日,我办对我区部分贫困村的到户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自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通过交流询问、参照兑付名册、查看扶贫手册等方式,围绕2016年至2018年涉农扶贫到户项目,对项目公示公开、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核查,详细查看扶贫到户项目的落实情况;此次自查共走访16个行政村,抽查农户300余户,记录项目内容383条,对存在的3个问题联系乡镇核对并及时答复农户;通过对我办财务资料的详细查阅,完成了基础设施项目的自查。
我办自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违规、截留、挪用、套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将活动材料整理上报区纪委。我办将继续加强监督,定期核查,牢记扶贫领域无小事,确保作风建设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