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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春之寄望(二)
时间:2020-04-02 来源:红寺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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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暖花开芳草萋,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倡导在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值此2020年清明节到来之际,红寺堡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 “清明节”节前集中教育培训。

知法明纪,规矩于心。会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强调了社区矫正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相关制度,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详细的讲解,使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目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会议要求我区社区矫正人员要树立绿色意识,生态意识、公德意识,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烧鞭炮等陈规陋习;上坟祭祀的社区矫正对象需提前向所属司法所请假并与祭祀地点所在行政村进行预约,严禁在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祀用品。

    春之寄望,重德笃行。红寺堡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这充满希望的季节,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厚望: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一年的开始,对于社区矫正对象亦如此!社区矫正旨在“正”,而不侧重 “矫”,每位社区矫正对象都应该好好思量,笃行之。新的起点上,要有新的举措,严于律己,敢于逐梦。人生真正的春天必须经过岁月的锤炼,必须经过沧海桑田的洗涤。春之在即,希望大家筑牢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的防护墙,做个大写的“人”,直立于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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