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寺堡区总工会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重点在辖区内女职工较多的14家企业、行业、用人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行动采取座谈、查看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企业、用人单位在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方面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工作。
通过检查,了解到:一是在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保障女职工权益、“五期”保护、工资发放、专项合同履行等制度方面国企执行的较为规范,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权益、女职工产假和哺乳期等方面执行的不到位。二是部分非公企业由于效益不景气,存在对固定员工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临时用工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
执法检查后,召开了专项执法行动协调会,对存在落实女职工产假、哺乳期等权益保护方面做的不到位、履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不及时的7家用人单位,开具了整改意见书,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
通过此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为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做出了有力保障,为辖区内各企业创建和谐企业、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