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权利人马自礼(642127********2019)已故,其子马浩云(640322********4716)现申请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继承相关要求,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马自礼财产继承人分别为郭美英(母)、马发文(父)、赵风梅(妻)、马文岚(长女)、马小雅(次女),以上人员在我中心面签了放弃继承意见,表示放弃马自礼位于红寺堡区团结街(原彭阳路)南侧1幢4#、2幢3#、2幢11#(房屋所有权证号:0001198号、0001201号、0001209号)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其子马浩云单独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我中心将依法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6日
电 话:0953–5091302
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