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项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四百四十一项:304线交警路政联合治超点西侧2公里的独疙瘩沟砂厂和拌合站无防尘设备,每天三四十辆车超载向外运沙,不遮盖篷布、不洒水,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农作物生产。
牵头(责任)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304线独疙瘩沟砂厂和拌合站安装防尘设备,减少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5085678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001号。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