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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 第四百四十一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时间:2019-05-24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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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项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四百四十一项:304线交警路政联合治超点西侧2公里的独疙瘩沟砂厂和拌合站无防尘设备,每天三四十辆车超载向外运沙,不遮盖篷布、不洒水,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农作物生产。

牵头(责任)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304线独疙瘩沟砂厂和拌合站安装防尘设备,减少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5085678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001号。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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