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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关于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 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9-0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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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关于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

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19年6月14日第6号公告,现就我区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申请人应在现场提交材料期间,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书面向报考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6月26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认为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复印后退回。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司法厅及五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司法厅:0951-4110273

银川市司法局:0951-5556689

石嘴山市司法局:0952-2035360

吴忠市司法局:0953-2122148

固原市司法局:0954-2088814

中卫市司法局:0955-7068818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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