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对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
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红寺堡公安、红寺堡区禁毒微信公众号,红寺堡公安微博,红寺堡公安、红寺堡交警头条号。
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红寺堡治安、红寺堡小城警事、新庄集派出所、红寺堡公安分局大河派出所、大河乡派出所等5个微信公众号、红寺堡公安企鹅号、红寺堡交警网易号。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