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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时间:2019-08-16 来源: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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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协管人员12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乡综合执法管理辅助工作。

一、委托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人数

1.拟招聘人员岗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城乡综合执法辅助工作;

2.拟招聘人员数量:综合执法协管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仅限于退伍军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无传染病,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籍地址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户口。

8.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执法协管人员工作的。 

、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委托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严格照公务员招考流程和测评标准,全权负责招录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21 8 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一楼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3309577560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时提交两份《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组织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由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考试科目: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城市管理概念及内容,红寺堡区情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分数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五)体能测试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六)加分项目

1.一等功加分分数:0.8分

2.二等功加分分数:0.5分

3.三等功加分分数:0.2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30 %+加分项目分数】确定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

确定拟招聘人员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医院、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担。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名单在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及发放办法

(一)本次选聘人员经考核、选拔,确录后,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所有人员档案资料移交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另行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劳务派遣方式由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协管人员现行工资标准 

(二)根据各阶段各地区社平工资和社保基数的调整,综合执法局协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也相应有所调整。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   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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