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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10-15 来源:红寺堡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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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财发〔2019303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组成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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