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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公告
时间:2019-11-22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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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季节变换,进入一年一度的森林草原防火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区森林草原防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寺堡区境内所有森林草原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和草原生产生活用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森林草原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

(三)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压砂残膜等农作边角料垃圾;

(四)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三、凡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火灾肇事者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报告。火警电话0953-5099119

应急管理局  0953-5099918

自然资源局  0953-5085678

红寺堡镇  0953-5090575

大河乡  0953-5095188

新庄集乡  0953-5096217

柳泉乡  0953-5093666

太阳山镇  0953-5097605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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