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宏牛养殖有限公司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堆粪场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畜牧局《关于报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方案的紧急通知》(宁农牧发〔2018〕10号)文件要求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4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和动物防疫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8〕55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32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9〕306号)的文件精神,目前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现进行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对宁夏宏牛养殖有限公司粪污处理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66(长)* 29.2(宽)=1927.2平方米,补贴标准为210元/㎡,补贴共计404712元。现将验收结果在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直接到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畜牧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情况,一经核查,将取消项目享受资格,不予兑现项目资金。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0日-11月25日
监督电话:0953-50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