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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兑现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2001年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度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19-11-26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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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2001年退耕还林涉及7户344.5亩,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度标准为15元/亩,合计5167.5元。

新庄集乡2001年退耕还林涉及14户,384.3亩,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度标准为15元/亩,合计5764.5元。

柳泉乡2001年退耕还林面积941.3亩,涉及18户81人,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度标准为15元/亩,合计14119.5元。

以上资金共计金额25051.5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公示7天,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0953—5085678(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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