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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兑现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2001年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抚育2019年度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19-11-26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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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2001年退耕还林涉及7户344.5亩,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9年度标准为16元/亩,纳入森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合计12402元。

新庄集乡2001年退耕还林涉及14户384.3亩,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度标准为16元/亩,纳入森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合计13834.8元。

柳泉乡2001年退耕还林面积941.3亩,涉及18户81人,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度标准为16元/亩,纳入森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合计33886.8元。

以上资金共计金额60123.6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公示7天,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0953—5085678(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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