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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通告(第9号)
时间:2020-03-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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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现就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交通秩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34号)要求,撤销辖区所有公路检疫站点除自治区明确设置的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外不得擅自增设检疫站,确保辖区内道路正常通行,群众正常出行,物资正常流通。

二、严格农村疫情防控。在疫情解除之前,继续保留农村检疫卡口,但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保障村民有序出行各村要依靠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做好对外来人口的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管理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民不得组织和参与广场舞、宴请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红事暂办、白事简办,并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告。针对发生病例疫情或现有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村组要继续严格落实“四包一”制度和消毒消杀等工作。

三、加强城镇社区管控。社区、居民小区取消对出入时间和次数的限制,确保本小区居民正常出行、工作、生活但继续实行测量体温、出入登记等管控措施(居家隔离人员除外);强化社区网格和小区物业监管责任,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口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管理服务等工作。要继续跟进落实好管控,限制人员聚集和消毒消杀等措施。

四、落实外来人员分级管控。对重点人群,即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和返乡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三类”,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自疫情较重地区以外无不适症状的、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一般接触的“两”,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压实教育系统防控责任。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预案,严防疫情病例输入和传播扩散。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学校所有的公共场馆一律关闭,严禁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对返校的“三类人”“两类人”和正在医学观察的师生分类落实疫情防控。

六、分级分类抓好开(复)工。用工企业(单位)应严格落实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复产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实行)>的通知》(红卫健202042要求,实行“进出检”制度,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做好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要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鼓励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督查核查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立即组织整改或停业整顿。

七、抓好重点、特殊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对监控场所、养老及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八、构建全民防控格局。避免人群聚集,继续暂停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展会人才招聘会和宗教活动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广大村(居)民要做好居家防疫防护工作,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自觉做到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常保洁,避免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聚集活动。

九、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引领广大干部群众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监督落实外来人员管控和居家隔离“四包一”制度,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精准防控。

十、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及时做好低保提标、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发挥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在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和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吴忠市红寺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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