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红寺堡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局法律服务工作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持续深入开展,结合我局法律服务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协调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的监管,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法律服务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査事项、程序、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坚持协调推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红寺堡区司法局随机抽査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抽査项目、抽査内
容、抽査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全部列入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本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査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业务股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査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査人员。每次行政检査抽取的检査人员不得少于2人。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通过建立“双机”监督机制,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坚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原则与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相结合,随机抽取检査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运行异常名录的风险等级较高、信用水平较差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査一公示”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各股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法律服务机枃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六)建立督查机制。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由局基层股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股室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査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转交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