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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红寺堡区城乡供水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0-06-16 来源: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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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红寺堡区城乡供水价格成本监管,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和全民节约用水意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降低运营成本,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按照我区政府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召开“红寺堡区城乡供水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定价听证事项

红寺堡区城乡供水价格听证。

二、 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0年7月16日下午14:30--17:30。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本次听证会拟设2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消费者12名,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6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

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由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采访。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位,由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从自愿报名者中随机抽取;设新闻媒体采访人2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随机抽取。  

四、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采访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方法

凡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旁听人员、媒体记者,可于2020年6月16日至7月1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30时内报名。报名请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报名地点:红寺堡区燕然路综合服务楼4楼422号物价办公室。

报名电话:0953-5099889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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