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之规定,以下2家社会组织名称经我局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被注销的社会组织如继续以原名义开展活动,将视为非法组织。
1. 红寺堡区慈善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40303MJY023860H,法定代表人张凤裕,住所为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楼,业务主管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注销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2. 东方社区东方之歌文化艺术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40303MJX3243546,法定代表人刘建平,住所为红寺堡区东方社区,业务主管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体育旅游广电局,注销时间为2021年3月2日。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