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 22 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自治区民政厅的相关要求,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净化红寺堡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结合我区实际,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不做非法社会组织的“保护伞”。各社会组织要自觉遵守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成效作为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会员单位和会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坚决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坚决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坚决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内部管理,引导会员单位及会员依法依规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要积极向会员单位和会员做好宣传工作,弘扬社会组织正气,传播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正能量。
三、加强自我规范,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企事业单位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鼓励社会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登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核实相关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请及时向红寺堡区民政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北路政务综合大楼一楼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0953-5089920举报邮箱:1938706268@qq.cm。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