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医保函〔2021〕42号)、《关于印发〈吴忠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吴医保规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过资质审核、现场评估、会议研究等环节,初步确定将吴忠市红寺堡区云庆大药房拟纳入我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欢迎社会各界对吴忠市红寺堡区云庆大药房药店及法人资质、药品管理、购药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9日,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275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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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