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三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举行吴忠市红寺堡区城镇外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下午2:30
二、听证会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西街001号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申请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到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楼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201)报名
四、报名须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楼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201)报名,听证代表由红寺堡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户籍在红寺堡区的公民、其他组织及各乡镇推举的代表组成,每个乡镇限定代表人数3人。
联系部门: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5085678
特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