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令)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红寺堡区小康北村片区拆迁改造项目房屋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小康北村片区拆迁改造项目
三、征收范围内房屋状况说明
需评估房屋类型:小康北村片区临街营业房、营业房后院、平房;用途:住宅、商业。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熟悉吴忠市房地产市场和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近三年以来在吴忠市从事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房屋征收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参与项目评估项目不少于10个;
3.能确保有5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3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户全部签订征收协议;
4.符合行业管理其他相关规定。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拟参与评估的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
6.依法独立开展房屋评估业务的承诺书。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6月7日18:30结束报名。
七、报名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红寺堡区新民街道东方社区院内);
2.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及扫描件。
联系人:杨 浩
联系电话:181****0909
固定电话:0953-5087079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