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卫计发〔2018〕21号
红寺堡区关于开展流感期间医院感染
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流感期间医院感染防控,防止或减少流感在医疗机构的传播,我区将开展流感期间医院感染防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督导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杨万升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万堂 人民医院院长
董永红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杨 力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计生荣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所长
成 员:张 涛 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学元 公共卫生股股长
赵世城 医政股股长
杨国琪 医政股干事
李晓丹 医政股干事
二、工作内容
(一)督查时间
2018年2月6日—2月9日。
(二)督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三)督查人员
督导检查人员由卫生计生局抽调相关医疗机构人员组成。
(四)督查方法及内容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实地察看的方式进行,重点加强对流感期间医院感染防控基本措施、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病区医院感染防控、医务人员防护和患者就医指导等方面工作督查,及时排查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监督检查结束后对监督检查结果形成督导记录并进行现场反馈,各医疗机构应及时整改,提高医疗安全和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以此为契机按照督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转作风,促发展,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二)要注重督导实效。督导检查组要紧扣本次督导检查重点,结合实际开展督导检查,摸实情,找问题,谈差距,定措施,特别是对工作中的问题要不避讳,直言相告,面对面点问题、说不足,提建议,帮助各医疗机构推进工作。
(三)督导情况汇总要求。督导人员督导结束后将督导记录及对各自的工作任务督导情况形成总结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月8日前报局医政科。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