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7〕780号文件),白塔水村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集体)补偿面积4.5万亩,每亩补偿标准14.75元,共计66.4万元。白塔水村一组共有106户,514人,人均1291.83元,均分后下差0.62元,从胡刚账户上扣除(按照2018年7月28日实有人口平均分配)。
此公示单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21日开始公示7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向林业局反应,电话0953-5098311,过期不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