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心(站)室,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2022年红寺堡区计划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依托基地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主导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现就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地有固定场所,登记注册的相关资料齐全。
(二)基地土地拥有自主产权或流转合同期不少于10年。
(三)基地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种植基地不少于100亩,做到集中连片。养殖基地养殖规模不少于400只,主导产业明确,综合效益显著,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或涉农企业。
(四)有较强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能力。
(五)积极主动与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并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建设地点及数量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五乡镇
建设数量:2个
三、基地建设期限
2022年5月下旬 : 申报阶段
2022年6月-11月上旬:实施阶段
2022年11月中下旬:总结、验收阶段
四、基地建设内容
(一)制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确定一名以上的农业技术专家负责基地的业务指导工作,组建示范基地技术服务团队,制定相关技术规程、制度并上墙。
(三)确定示范规模,示范面积控制在20—50亩,并做到集中连片。
(四)与选定的示范农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五)推广新品种及先进适用技术,确定专人从事技术示范记载、示范测产、示范总结工作,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
(六)开展科技培训。制定基地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农事季节组织试验示范基地农户、周边农户,科技示范主体,技术指导员等人员进行科技培训、观摩不少于10次,并将参加人员登记入册,保存活动现场拍录影像等资料。
(七)按照要求统一制作、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八)及时上报示范基地工作总结和培训工作总结,完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接受项目主管单位检查监督。
(九)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并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检查。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积极申报,并将基地申报资料于5月30日前上报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406室,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基地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地上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公示名单。
(二)各申报的基地上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红寺堡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