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热点回应
索引号
640303001/2021-0001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23
名称
热点回应(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取暖问题)
热点回应(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取暖问题)

问:鹏胜花园廉租房建好使用已近十几年,大部分居住人为老人,近几年由于暖气管分水器锈蚀严重,且年久失修,管道堵塞严重,已严重影响到了租户的正常生活,晚上就和冰窖一样,现请求政府协调解决暖气管分水器锈蚀严重,且年久失修,管道堵塞严重的问题,以提高红寺堡区政府的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共用供暖设施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自用供热设施保修期满后,热用户可以委托供热单位维修,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上述所称共用供热设施包括热源、供热管网、换热站、泵站、阀门室(井)、计量器具、室内立管、地沟底管。
上述所称热用户自用供热设施是指用户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
综上所述,鹏胜花园廉租房住户张伟同志反映的“暖气管分水器锈蚀严重,且年久失修,管道堵塞严重”问题应由热用户自行维修,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