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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19-00096
文号
红政干发〔2019〕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6-1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绍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绍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绍东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妍薷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田彦祥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马志莲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海万昌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磊任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年波任区公路管理段段长;

免去郑淑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上人员中田彦祥、海万昌、杨磊、年波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上人员中马志莲同志调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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