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绍东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妍薷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田彦祥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马志莲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海万昌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磊任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年波任区公路管理段段长;
免去郑淑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上人员中田彦祥、海万昌、杨磊、年波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上人员中马志莲同志调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