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决定:
摆志斌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王成龙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区司法局柳泉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萍任区司法局红寺堡司法所所长;
李韵芳任区司法局大河司法所所长;
宋星妮任区司法局新庄集司法所所长,免去区司法局大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小燕任区司法局柳泉司法所所长;
刘英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詹晓亮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滕国军任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免去张伏荣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上人员中摆志斌、张萍、李韵芳、周小燕、詹晓亮、滕国军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