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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0-00101
文号
红政干发〔2020〕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1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宗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宗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宗贤任区地震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军保任区金融工作局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区地震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少奇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田志栋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曹鹏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苏秀萍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王璐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万文超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主任;

魏小平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马继平任区综合执法局新民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力任区综合执法局红寺堡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波任区综合执法局太阳山综合执法队队长;

蒋海峰任区综合执法局大河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应林任区综合执法局新庄集综合执法队队长;

免去杨国文区金融工作局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洪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免去涂志强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学文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

曹鹏、王璐、万文超、魏小平、马继平、马力、马波、杨应林、蒋海峰9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即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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