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韩明任区招商局局长;
冶长斌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职务;
张继光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月梅任新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铭蔚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玉平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进宝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滕国军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张继光、马铭蔚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即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