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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2-00025
文号
红政干发〔2022〕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1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杨磊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杨磊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杨磊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滕国军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瑞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云任区正红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杨磊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日期从试用期开始日期计算滕国军和马瑞2名同志调任试用期1年,

    试用期2022112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2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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