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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8/2020-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21
名称
2019年红寺堡区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增长7.5%
2019年红寺堡区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增长7.5%

据调查,2019年红寺堡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7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29.2元,增长7.5%。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特点

2019年四项收入呈上升态势,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5.5%,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9.5%,比上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4%,同比持平;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6%,同比增长0.1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稳健增长。2019年工资性收入18704.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80.0元,增长8.6%;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高达85.6%。工资性收入贡献率居高,对可支配收入增收作用明显,仍然是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强劲主导因素

(二)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2019年经营性净收入4823.9元,较上年增加132.2元,增长2.8%。红寺堡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简政放权力度加大,继续优化办事流程,极大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激活经营主体活力,促进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持续增长。2019年财产性净收入594.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9元,增长9.6%。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分别是3.0%。对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城镇居民对于金融投资、经营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考虑多了,闲置资金被利用起来,有了更多红利收入增加的机会。

(四)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2019年转移性净收入65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2元,增长11.1%,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是3.8%,对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问题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依赖国家增资政策出台。红寺堡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占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国家增资政策出台多寡直接影响工资收入增减、进而影响可支配收入的增减。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务工不太稳定。他们主要集中在流转企业以及周边的临时性用工,工期时间短、工资标准增长不明显,长期在外稳定的工作,务工收入不稳,工资收入持续增长乏力。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规范津补贴和最低就业工资政策落实,近期缺乏政策拉动,增幅将继续收窄、工资性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进而影响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

(二)城镇批发零售业经营状况不佳和二产开工建设项目不多。网购越来越普及、消费外流现象日趋严重,导致红寺堡区内消费能力不足,靠消费带动经营收入增长乏力,经营收入增速不高;二产建筑项目不多,导致影响就业、经营和建筑等多项收入的增长。

(三)转移净收入的占比小、社保支出增加,转移净收入增长遇瓶颈。一是虽然近几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不断增加,但是红寺堡区各类退休人员只有229人,养老金标准增加对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二城镇购买大额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根据宁人社发201944号文件精神,购买城镇大额养老保险的条件逐渐放宽,购买人数不断增加但购买年限不足15年,还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影响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加。

     、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几点建议

  (一)千方百计落实城镇居民就业保障工作,增加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贡献者,通过国家和地方政策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加,同时再通过有效措施稳定居民自由就业、充分就业、增加收入,才能带动可支配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完善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多渠道获取企业用工信息,组织企业参加求职招聘会,主动提供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根据企业岗位技能需要,整合资源,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镇居民灵活就业技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清欠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务工人员及时领取薪酬不拖欠。

(二)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高低与红寺堡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实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加大新型工业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加工产业链延伸、现代服务业的升级、生态旅游点开发等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的运行带动可支配收入的增收,地方经济实力雄厚才能加强基础设施、文化、体育、教育等各方面建设,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物资供应和招商引资,才能带来工资收入、经营收入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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