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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0/2019-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1-24
名称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一、机构编制及主要职能  

(一)机构编制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辖16个行政村,全乡行政区域面积663平方公里共有人口14628户64280人主要搬迁海原、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同心、原州区等县区移民。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属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设有会计1名,报账员1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政府设有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治信访服务中心、林业、国土等站所。共有工作人员99人,其中行政在编干部30人,事业编在编干部22人,其他类型工作人员47人

(二)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摸底排查,负责维护稳定。

7、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11、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镇有关的议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12、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2018年预算情况

新庄集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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