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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 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3001/2020-00282 | 文号 | 红政办规发〔2020〕3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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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司法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区属驻红各单位:
为加强红寺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强化和规范对工程结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等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操作规程
2.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申请模板
3.红寺堡区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送审资料承诺书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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