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打造阳光低保,不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红寺堡镇2022年11月新增、取消享受农村低保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问题,可向红寺堡镇人民政府、红寺堡区民政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意见或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红寺堡镇纪检监察电话:0953-5090978
红寺堡区民政局监督电话:0953-5089921
附件:红寺堡镇2022年1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新增、取消公示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镇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