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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10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2-26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同原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事后)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同原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事后)公示

     一、工程名称

  红寺堡镇同原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红寺堡镇同原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红寺堡镇同原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00亩,新建61座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66240平方米,其中:

  (1)新建日光温室共61座(其中:1360m日光温室(60 *12 米),690m日光温室(90*12米),42100m日光温室(100*12米),总建筑面积66240平方米,为保障有效的日照时长日光温室前后间距8米,为满足室内种植滴灌水质要求在日光温室内设15m³成品水箱一座临时储水,属于单层农业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轻钢屋面。

  (2)本工程蓄水池补水系统接自室外给水管网,蓄水池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1500米处,日光温室内滴灌用水接自蓄水池内,由管道泵加压输送。

  (3)日光温室负荷主要有照明负荷以及卷帘机动力负荷,控制方式为配电箱开关直接控制。卷帘电机为2.5KW,每个日光温室配1个卷帘机。循环泵功率为750W,每个日光温室配1 个,所有出线回路均从该配电箱配出。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宁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标)

              宁夏致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标)

     施工单位:宁夏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标)

              宁夏普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标)

  决算单位:宁夏方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金情况

  本工程投资概算总额为3927.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完成总投资3726.247937万元。

  六、项目实施情况及结果

  计划开工日期:2022524日,竣工日期:2022118日。

  七、项目验收结果

  合格

  八、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项目的实施能够带动项目区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扩大产品市场的竞争优势,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1226日至2023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红寺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监督电话:0953-5091245

  通讯地址:红寺堡区创业东街002

  联 系 人:杨生虎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2022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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