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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3-0010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15
名称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2023年6月7日,杨文福同志主持召开红寺堡区四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红寺堡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送审稿)》《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就业增收扶持措施(试行)(送审稿)》等相关事宜;研究大河乡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用地划拨,修订10条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及调整部分沟河道管理范围等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是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的直接抓手,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特别是对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组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的道路交通、消防、商贸、矿山等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行业监管部门要走进企业,实地进行指导和督查,执法要严格,必要时要通过关停、停产整顿等法律手段传导压力。

会议要求,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要原则,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大对分管领域工作的指导推进,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标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纪委监委、安委办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督查行动,用好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查问责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

(二)深化风险源头管控,加速问题隐患整治。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对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高危领域工艺技术、团队资质、安全管理模式等情况进行集中把脉问诊,严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发酵。坚持依法规范,严查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挂靠资质等行为,建强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团队,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管理范畴,严格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严禁非正式职工临时代岗。坚持系统推进,既要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挖根本性问题,又要开展好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加速治理一般问题隐患。坚持问题导向,以自治区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组反馈问题为中心,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把问题看透,穷尽问题隐患。

(三)加大应急准备力度,夯实安全发展根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业务提升培训,研读行业法律规范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精准掌握执法尺度,有效避免执法宽松软问题,培养一批执法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开展“打非治违”,对矿山、危化、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信息报送,完善规范的信息报送制度,严查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严格迅速核实安全隐患举报信息,对举报真实的依规进行奖励。严防自然灾害,高效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结合日常排查瞄准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精准投入救援力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筹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围绕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严查严管,以高质量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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