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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来源: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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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我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写红寺堡区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按照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和红寺堡区扶贫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我办进一步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指定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股室室,负责收集、更新日常政务信息。

(三)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我办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四)拓展公开渠道,多形式公开服务群众。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及时为红寺堡区政府网的“扶贫工作”更新和补充信息,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加公开数量,使我办各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2019年,我办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8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0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它7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整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做好对以下7个方面的非涉密工作事项进行了全面及时公开:

1.本单位行政职能、科室职责、人事信息等事项。

2.扶贫发展规划、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3.年度三公经费使用范围、预决算清单、事项、计划和金额等事项。

4.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县级政府各部门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

5.公开县级政府各部门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

6.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

7.公开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要求乡(镇)和行政村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建设。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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