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农业开发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肆意倒卖土地势头,促进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第61次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区实际,对《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用地管理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26日前书面反馈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室(308室)。
附件: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用地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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