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隐患报告奖励,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面起底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拟定《红寺堡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9日;
4.有关意见,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7月9日18:00前反馈至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协调督导室。
联系人:禹国宁 联系电话:0953-5099918
电子邮箱:hsbqawb@163.com
邮寄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楼509室
附件:1.关于《红寺堡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
办法(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
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3.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安全
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