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户籍登记管理集中排查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1-07-16 来源: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持续开展红寺堡区户籍登记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切实摸清红寺堡区移民底数和真实情况,从严从快解决重户假户问题,现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6周岁人员应尽快办理居民身份证。年满16岁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未办理身份证的居民,请迅速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采集录入照片并办理居民身份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二、对死亡人员、应征入伍服现役人员、取得外国国籍人员,请其近亲属或相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籍。

三、重复户口应依法依规办理注销(保留生态移民户口)。凡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重复户口注销手续。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户口的,将按规定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户口注销的,并积极配合纠正,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四、户口簿上登记项目存在差错的应申报变更、更正。户口簿上登记项目如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更正,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五、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买卖户口、冒用他人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经调查属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六、红寺堡镇辖区的户籍业务请到政务大厅户籍窗口办理,其他各乡镇户籍业务请到所在乡镇派出所办理,公安机关将24小时提供服务。

咨询、举报电话: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0953-5098900、5098260

政务大厅户籍窗口:0953-5090253

大河派出所户籍窗口:0953-5095110

柳泉派出所户籍窗口:0953-5093155

新庄集派出所户籍窗口:0953-5096213

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1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