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红寺堡区司法局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寻求群众需求“最大公约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
奏好普法宣传“前奏曲”。
结合依法治区建设,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紧抓“互联网+”的线上普法新手段,开通了“法治红寺堡”抖音账号,同步上传热点普法相关作品7条,抖音短视频让群众更易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受众法治文化水平。同步打造高质量“法治红寺堡”微信公众号,内容涵盖时政要点、新法解读、热点普法等,截至目前共发送普法信息350条。
线下普法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以重点节假日为契机,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爱国卫生月、全国低碳日主题等各类法治宣传,重点开展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讲座共75场次,发放民法典读本、宪法挂历等普法用品7000余份,参与线下普法受众2800余人,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奏好公共法律服务“进行曲”。
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搭建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3+X”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将公证、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服务纳入平台,增设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调解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等多个机构,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基层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置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办事流程、工作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实行窗口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律师到法援中心、法院、检察院、信访大厅值班制度,开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电话,针对律师人员少等现状,通过二维码、网络等在线服务方式,确保法律服务有人管、有处办。全面公开调解中心、公证、律师事务所等联系方式,在重点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针对受援人经济困难程度不同,进一步降低受助条件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建档立卡户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对身患残疾行动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群众1300人次,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6件,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受理刑事案件94件,刑事辩护覆盖率达到100%。
奏好人民调解“协奏曲”。
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实现红寺堡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行政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就近解决。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红寺堡区“114百事解”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托红寺堡区综治中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以联动破解难题、联动促进和谐为出发点,实现管理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打造人民调解“暖心工程”。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新模式,变“一调了事”“被动调解”“坐等调解”为“主动预防”“上门调解”“回访调解”,积极做好案件的回访及跟踪,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多次上门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化解不及时、跟进不主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自4月份以来,红寺堡区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3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0件,占11.3%,化解38件,化解成功率为95%,引入司法途径2件,无民转刑、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大全区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新成立了12个中小学调解委员会。今年以来,共化解校园纠纷3件。各司法所、各调委会在“大调解”专项活动共排查纠纷582件,化解580件,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