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自治区水利厅河湖事务中心副局长黄国峰同志带队对我区“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察组通过翻阅资料、现场核实和视频监控的方式对我区96个“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取苦水河、红柳沟、水套沟甘泉沟10个“四乱”问题进行现场复核,整治标准完全符合河长制要求。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通过开展“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对河道“四乱”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形成了河长挂帅、部门联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下一步,我区将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宁夏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和《宁夏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彻底解决河道“四乱”问题,逐步实现河道“水清、岸绿、河畅”目标,助力我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