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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全力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时间:2022-06-10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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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红寺堡区派出所致电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室工作人员,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幼雏需要救助。据红寺堡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该幼雏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城东公园检查输电线路时发现,立即联系了红寺堡镇派出所,并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移送林草局。经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定该幼雏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经查验,身体无损伤,初步判定为试飞掉落或触碰输电线路。

由于猎隼幼雏无自主捕食生存能力,若回归大自然无妈妈的护佑将无法生存。因此,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暂将猎隼幼雏安置于野生动物临时救助场所,人工临时喂养,待体能恢复且具备生存能力后,适时适地放归大自然。

猎隼(拉丁学名:Falco cherrug)为季候鸟,大型猛禽,体重510-1200g,体长278-779mm。主要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分布广泛,在中国和中欧、北非、印度北部、蒙古常见。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列为濒危野生动物。

近年来,由于爱鸟周活动的宣传及野生动物保护理念的普及,居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为此,将野生动物救护经费列入区级财政经费预算,构建野生动物临时救护场所1处,购置救助设施设备和常用医疗药械,并开通24小时救护热线。为进一步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保护工作,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职责,利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软件,加强巡查监测。二是积极开展救护。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者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将全力救护。对已恢复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伤势严重的送往上一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三是强化宣传引领。向市场和库区周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和疫病防控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禁止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今年来,该救助场所共出动救助15余次,救助野生动物三类15只。同时,也提醒居民朋友如遇到掉落的幼鸟,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不要人为干扰,过多的人为干扰会影响幼鸟的试飞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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