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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60周年】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提升基层群防群治质效
时间:2023-11-24 来源: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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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责,全力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强化组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协调区委、区政府支持,将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上升为党政工程,推动以“两办”名义印发《红寺堡区关于改革和加强新时代红寺堡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标准、经费保障等内容。

   发挥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兼任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优势,将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公益性岗位、治安积极分子、保安员、护林员等人员纳入群防群治队,在66个村(社区)组建66支761人的义务巡防队伍,在社区民辅警的组织下常态化开展治安巡逻、纠纷化解、交通劝导、护校安园等义务巡防工作。

将群防群治队伍经费保障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按照群防群治队伍构成、职责分工进行核定工资待遇,对群防群治队伍稳定性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起到决定性作用。群防群治工作情况由村(社区)和社区民警根据日常工作成效进行考核,上报乡镇(街道)后统一发放工资。同时,群防群治队员在纠纷化解、隐患排查、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等工作中,按照“积分”规定可到各乡镇(街道)积分超市兑换实物。


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层级管理制度

在固化大河派出所“红袖标”经验模式基础上,将“红袖标”义务巡防队进行层级化、制度化管理,在其他4个乡镇推广运行。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将村内党员择优纳入群防群治义务巡防队,促进巡防工作纵深发展。在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选派有担当、有能力的村干部担任巡防队长、副队长,支部其他党员担任小队队长,让法律意识强、有能力的人员参与到群防群治工作当中,进一步提升巡防工作效能。

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实行“四级管理”模式。一级管理由村书记对巡防队长进行管理,组织带领成员开展工作;二级管理由村主任对巡防队员监督管理;三级管理由派出所民警对巡防队工作进行培训、指导、考核;四级管理由乡党委、政府对各村书记、主任进行管理,统筹推进群防群治工作。通过“四级管理”模式形成乡党委、政府领导、派出所牵头、村委会参与、社区民警培训指导的工作格局,确保群防群治工作有序推进,纵向发展。


同时,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社区民辅警通过义务巡防工作微信群定期推送巡防重点和防范措施,巡防队员及时将工作动态发送至群众,便于派出所掌握巡防工作情况。各村巡逻队坚持每日填写巡防记录,认真记载每日巡逻内容和主要工作情况,留档备查。





多元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

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动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组织,在社区民辅警带领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劝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人熟、地熟、情况清的优势,在社区民辅警带领下,对辖区商业网铺、大棚种植、庭院经济摊位等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以来,群防群治力量先后配合社区民辅警开展工作8261人次,入户走访7.16万户19.03万人,检查行业场所340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910余处,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家庭纠纷等突出问题,立足“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组织警务助理、巡防队员配合社区民辅警劝导乡村道路交通违法3500余起,开展“护学岗”7640余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2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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