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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区委巡察整改工作
时间:2024-10-22 来源: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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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公安分局党委情况反馈会精神,通报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公安分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朝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局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要求,要在思想认识上做到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迫切性,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工作担当的重要标准,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行动、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在整改落实上做到坚决有力。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时间节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破除惯性思维,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周密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要在成果转化上做到效果明显。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推进的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巡察整改全过程的跟踪落实,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导,定期掌握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后半篇文章”。公安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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