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红寺堡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现将红寺堡区社会组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非法社会组织
未在红寺堡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或未在乡镇(街道)备案,以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
(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
1.乱收费、乱评比、乱表彰行为;
2.未坚守非营利公益属性,发生分红、敛财等行为;
3.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僵尸型”社会组织;
4.参与或组织非法集资、传销、欺诈等行为;
5.社会团体违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行为;
6.涉黄、涉黑、涉恶、涉毒、涉赌等违法行为;
7.其他社会组织不良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为便于对社会组织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社会组织的具体名称、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且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社会组织违规行为线索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红寺堡区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举报信箱:红寺堡区政府综合楼一楼东民政局信箱
举报邮箱:hspqmzj@126.com
举报电话:0953—5098636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