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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4-02 来源: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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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项目实施,夯实基础设施。2024年审批实施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红寺堡镇和兴村污水管网工程等重大生态环保项目14个,占全年实施重大项目比例11.3%,总投资3.16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73亿元,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生态承载力,为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严守市场准入,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2024年备案社会投资项目97个,总投资52.45亿元,涉及新能源、农牧业、房地产、装备制造、循环利用等领域,无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健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两高”项目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版)》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区无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

(三)严格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反馈问题涉及发改领域共3项,“挖湖造景”方面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能耗双控方面2项问题,第四项关于部分违建项目查处不及时,致使“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关于吴忠市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正在整改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把项目审批。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审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新引进的项目从能耗、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及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高耗能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加强源头预防控制。

(二)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工业能耗监测预警和调度分析,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包抓监管责任和企业节能主体责任,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诊断、节能降碳改造,确保新入规企业减少能耗、老企业用能水平逐年下降,推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三)推动绿色转型。突出“双碳”目标引领,着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积极申报落地企业享受自治区及吴忠市绿电园区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自治区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各项重点任务,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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