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令)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小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选定负责机构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二、选定评估机构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3日下午15:00时
地点:新民街道东方社区
三、参与选定的评估公司
经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评估报名信息,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别有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杜鸣联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明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方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银川正大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
四、参与选定评估机构的人员及范围
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均有权并应当按照规定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因各种原因不能到场的被征收人可以委托到场的被征收人代行选定评估机构,一位被征收人最多可接受三名被征收人的委托,委托形式为出具有效书面委托书。
没有到场或没有有效委托的被征收人,视为自行放弃选定评估机构的权力。
五、选定评估机构的程序
1.由参与竞争的评估公司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现场对公司资质、评估经验、工作业绩、工作思路、评估方式等进行陈述;
2.被征收人按照规定进行协商,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的评估机构为该项目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被征收人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形不成多数意见的,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选定;
4.房屋征收部门公布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181****0909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参与竞争的评估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及信用情况
一、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瑞正评估】,是于2014年4月注册成立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专业评估公司。公司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贰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函,并且是全国司法评估机构入库单位,是一家综合型的省属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具体如下:
序号 | 资质名称 | 颁发部门 | 级别 | 证书号 |
1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贰级 | 宁建房估证字[2019]001号 |
2 | 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B级 | 宁土估备字[2020]21号 |
3 |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函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 | 宁财审批备案[2020]001号 |
公司现有职工20人,党员4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名,土地估价师3名,资产评估师5名,中级职称师8名,高级会计师1名,初级会计师1名,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业务范围:公司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委托,承办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单项资产评估、资产组合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其他资产评估,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旧机动车评估;绩效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
信用情况:公司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估价原则,诚信、勤勉、严谨的开展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信守承诺。各项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纪律严明。公司在业界有良好的声誉,具有宁夏房地产业协会出具的诚信证明和宁夏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
二、杜鸣联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杜鸣联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日,本公司将借助集团公司评估资质最高资质最全的优势,以合法原则为前提,秉承“客观、公正、合法”的工作原则全面拓展宁夏市场,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宁夏分公司现有员工20余人,其中95%以上拥有大专学历,拥有完备的房地产行业执业资格人员队伍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师;拥有专业配臵齐全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拥有深谙房地产政策、法规和具有丰富房地产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资深房地产经济师、会计师和法律顾问。
服务领域:业务领域及专业资质涵盖房地产和土地评估、司法鉴证、国有资产及非国有资产评估、工程缺陷损失评 估、投资分析等多方面金融、地产专业评估、咨询领域。
本公司承接的拆迁评估项目
1、同心县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2、吴忠市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3、固原市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4、西吉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5、贺兰县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信用情况:由房地产协会出具的2021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三、宁夏明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
宁夏明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明基公司】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于2004年9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立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专业评估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房地产评估二级资质,土地评估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资产评估在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现是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三资质机构。可在全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评估、房屋质量缺陷评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房屋拆迁评估、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它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等服务,并可承接企业合资入股、增资、分立、合并、改制、清算、破产等估价业务。
明基公司成立以来,已有近二十年时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职工队伍也在不断壮大。现有职工19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国家房地产估价师9名,国家注册土地估价师4名,资产估价师4名,高级经济师1名,会计师1名,并且有多人身兼数职,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明基公司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委托,承办房地产与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具体涉及:房地产转让(买卖、交换、赠与等)、租赁、抵押、保险、损害赔偿、城市房屋拆迁、司法鉴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评估、企业合资入股、增资、分立、合并、改制、清算、破产等估价业务,并可编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造价咨询等,详细内容如下:
(1)房地产评估:
出国(移民)担保房地产评估;
房屋买卖、租赁、保险价格评估;
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土地出让、转让价格评估;
按揭、抵押、拍卖、投资入股涉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企业破产、合并、兼并、股份制改造涉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2)土地评估:
1、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评估;
3、司法仲裁中涉及的土地评估;
4、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土地评估。
(3)资产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整体资产评估): 适用于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作、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
单项资产评估: 资产转让、资产抵押、资产拍卖、资产租赁、诉讼清偿等目的机器设备、专业化生产线、长期投资、债权、股权等单项资产的价值评估。
项目评估: 项目转让、项目融资、项目合资、项目合作等目的的各类项目评估。
(4)信息咨询: 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房地产市场调研和市场信息咨询;
房地产发展研究、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技术咨询
为各类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5)司法鉴定范围:
1、债务纠纷涉及的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估价;
2、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估价;
3、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估价;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估价;
5、房地产估价纠纷鉴定估价
信用情况:宁夏明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自2004年以来,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企业信用建设,我所评估报告质量和社会信用有了很大提高,受到各大银行的普遍好评。经过一系列努力,2009-2017年我所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和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评定为房地产估价机构“A”级信用企业,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使得我所的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业务蒸蒸日上。2013、2015年被银川市住房保障局银川市房地产业协会评为“银川市房地产评估诚信机构”。2019、2020年被房地产协会评为优秀会员单位以及诚信机构等荣誉称号。
四、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我公司是2003年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证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0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备案审查批准设立的,注册资金100万元,具有“房地产评估”贰级资质、资产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我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评估及咨询服务;土地评估及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及其它经济权益评定、估算及相关咨询服务;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咨询;商品与服务价格的鉴定、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代理登记;二手车交易;汽车贷款信息咨询。
信用情况: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信誉良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总经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注册估价师、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信誉良好,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宁夏方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宁夏方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全国作业)及宁夏国土资源厅批准的B级土地估价资质(全区作业)。公司经营场所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22号三层。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技术队伍稳定,拥有一批业务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评估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才团队。公司现有员工29人,拥有多方面专业从业人员,现有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0名,注册土地估价师6名,拥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拥有中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有6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
信用情况:宁夏方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评估行业具有良好声誉,未发生过重大案件或重大信息泄露事件;公司于2010年、2012年、2013年、2018年获得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和银川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颁发的“银川市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机构”称号。2013年度、2016年度荣获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工作先进机构”称号。2019年度获得宁夏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称号、银川市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2020年10月,荣获宁夏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土地评估机构”称号,并颁发了优秀土地评估机构奖牌。
公司法定代表人杜伟,自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以来,一贯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估价原则,主持了上万宗房地产抵押、拍卖、拆迁、司法鉴定等评估项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知识。在同行业之中,受到一致的好评,被聘请为宁夏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并于2020年10月,获得宁夏土地估价师协会授予的“优秀土地估价师”称号。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严格遵守行业规范,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信用状况较好。
六、银川正大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成立于1999年,具有“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贰级”、“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的机构。专业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及咨询服务、土地价格评估及咨询服务、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资产损失及其他经济权益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银川市执业资格齐全的优秀中介服务机构。2018年被银川市房地产业协会评选为优秀会员,并获得协会的鼎力支持奖。
我公司目前在职员工30名,其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名、土地估价师5名(其中有5名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双重资质)、中级会计2名、其他从业人员11名,公司有自己的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先进齐全的办公设备。
近年来随着各类评估业务的不断扩展,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盐池县国家税务局、宁夏国资委、贺兰县国资委、永宁县国资委、灵武市国资委、固原市国资委、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同心县自然资源局、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池县自然资源局、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寺堡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心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盐池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委托,对土地挂牌、征收及拆迁等各类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信用情况:本公司秉承质量第一,信誉为上,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恪守职业道德,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专业、有效的评估咨询服务,坚持独立、科学、客观、公正、合法、规范的执业原则。自1999年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业务发展迅速,经营业绩良好。“正大评估”已成为银川市评估行业的著名品牌,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的支持和认可,在社会中享有良好声誉和信用。
七、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简介: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于2001年4月9日,注册资金200万元。房地产评估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及咨询;在全区范围内从事土地价格评估及咨询;可承接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及其他经济权益等进行评定估算的资产评估业务,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业务。
公司前身为银川市房地产估价所,是宁夏第一家成立的房地产评估的中介机构。2001年响应国家政策,从银川市房产管理局脱钩改制。2001年4月9日注册为宁夏力天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于2019年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资产评估业务,2019年7月名称再次变更为“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房地产评估,后续增加土地及资产评估,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以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赢得了区内外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信赖。
公司资质等级高、实力强、信誉好。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目前拥有资深房地产估价师1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6人、土地估价师4人、资产评估师6人、房地产经纪人6人、会计师2人、高级经济师1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1人、香港测量师1人、房地产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共计30余人。
信用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9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荣誉称号 |
宁夏房地产业协会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
2017度房地产估价机构AA级信用企业 |
2017年度银川市房地产评估诚信机构 |
2015-2016年度银川市房地产评估诚信建设先进机构 |
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A级信用等级 |
2015、2016年度固原市行业检查评比中获“先进单位”称号 |
隆德县人民政府颁发2012、2016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奖 |
2014年全联房地产商会不动产评估专业委员会 |
2013-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AA级信用企业 |
2013、2015年度房地产行业诚信企业 |
2013年度银川市估价机构先进单位 |
2013年宁夏房地产行业首届新年年会机构风采展示纪念奖 |
在2012-2013年石嘴山市旧城改造工作中获得突出贡献奖 |
银川市西夏区政府颁发2012-2013年度西夏区旧城改造突出贡献奖 |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住 址:
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姓名:
住 址:
联系方式:
现委托被委托人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东方社区于2021年6月3日下午15:00时举行的紫苑社区新民小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活动中,作为我选定评估机构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期限至前述选定活动结束时止。委托权限如下: 具有代为参与协商、投票选定评估机构的权利 。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应当后附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后于评估机构选定活动开始前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
3、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已充分知晓本委托书的权利和义务。